一、事项名称
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二、承办部门(窗口)
中心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三、设立依据
【规章】1、《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2月30日民政部令第1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2000年2月27日国发办【2000】19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申报材料
1.《社会福利机构设立申请表》(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人防、卫生防疫、审计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8.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五、办理流程
江苏政务服务网申报http://www.jszwfw.gov.cn/
申报→受理→审核→现场踏勘→批准→核发《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六、特别程序
现场踏勘
七、收费依据
无
八、收费标准
无
九、承诺时限
30天
十、联系电话
0512-57561701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0512-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