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子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机构许可
分项:
1.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2、承办部门(窗口)
中心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3、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办法》(省政府令第53号)、《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
4、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1)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
1)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书面申请报告;
2)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请表;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登记表及有效证件;
6)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7)机构章程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
8)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须提供当地政府批准同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包括港澳合资、独资)、双方合作协议及外方登记注册证明;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设立分支机构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设立分支机构的书面报告;
2)设立分支机构登记表;
3)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4)原审批机关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
(3)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机构的变更
1)变更住所:
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
②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后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2)变更法定代表人:
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
②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后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等;
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名称:
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
②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后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4)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机构的延续
1)机构延续申请报告;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5)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机构的注销
1)机构注销申请报告(包括:注销原因、注销后单位债权债务、未完成业务处理及对报告真实性负责等内容);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
3)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办理注销的相关手续;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6)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机构的补证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补办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登报挂失证明。
2.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1)设立条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企业
(2)提交的材料:
1)备案事项报告;
2)备案事项登记表;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开展备案事项业务准备情况。
5、办理流程
窗口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发证
6、特别程序
无
7、收费依据
无
8、收费标准
无
9、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10、联系电话
0512-50112345 0512-57561701
11、监督投诉电话
0512-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