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制度内转移(转入办理)
二、承办部门
中心党群部(人社、医保)综合窗口
三、设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1号)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四、申请材料
参保人员在我地正常参保,本地户籍人员、外地户籍男性不满50周岁和女性不满40周岁、退休待遇确认地为我地的参保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提供原参保地行政区划代码至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申请。
五、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持身份证原件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提供原参保地行政区划代码至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微信公众号“我的社保卡”、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电脑网页“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手机APP“掌上12333”等渠道申请
六、特别程序
无
七、收费依据
无
八、收费标准
无
九、承诺时限
即办
十、联系电话
50112345、50310196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