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承办部门
中心党群部(人社、医保)综合窗口
三、设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
四、办理条件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五、申请材料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
六、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社会保障卡至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七、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倍。当前最高标准2280元/月,最低标准1643元/月。
八、特别程序
无
九、收费依据
无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承诺时限
即办
十二、联系电话
50112345、5031016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