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失业登记
二、承办部门
中心党群部(人社、医保)综合窗口
三、设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
四、申请材料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社会保障卡至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失业登记。
六、特别程序
1、对于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人员,无法区别是否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若失业登记人员存在个体工商户信息,需由本人提交《个体工商户无雇工承诺书》后为其办理失业登记
七、收费依据
无
八、收费标准
无
九、承诺时限
即办
十、联系电话
50112345、50310162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