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承办部门
中心党群部(医保)窗口
三、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二)《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第十八条
四、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高新区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二楼
(二)网上办理
五、申请材料
(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二)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和出院小结等
六、办理流程
(一)参保单位经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或网上根据提示提交材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完成支付,并反馈办理结果。
七、特别程序
无
八、收费依据
无
九、收费标准
无
十、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电话
50112345(总机)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
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