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承办部门
中心党群部(医保)窗口
三、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四、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高新区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二楼
(二)网上办理或掌上办理
五、申请材料
(一)单位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二)个人申请: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无需提供变更人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一)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变更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申请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七、特别程序
无
八、收费依据
无
九、收费标准
无
十、承诺时限
即办
十一、联系电话
50112345(总机)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
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