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生育登记服务
二、承办部门(窗口)
中心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三、设立依据
关于转发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卫计基层〔2015〕5号)、《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四、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无需提供,电子证照库调取)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婚育情况承诺书》
五、办理流程
受理→核发
六、特别程序
无
七、收费依据
无
八、收费标准
无
九、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件
十、联系电话
0512-57561701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0512-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