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二、 承办部门(窗口)
中心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三、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发布,第666号予以修改)第九条第一款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转移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4〕98号)。第93条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四、 申请材料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1)行政指导(可选,不计入审批程序):
1)筹建人需要行政指导的,应当要求其提交《娱乐场所行政指导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意向书。
注:城市设立游艺娱乐场所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农村乡镇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2)游艺娱乐场所的设立
1)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8)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
9)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游艺娱乐场所的变更
1)游艺娱乐场所变更经营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
①游艺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②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⑤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设备数量及位置;
⑥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游艺娱乐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
①游艺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②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新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⑤新人员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3)游艺娱乐场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
①游艺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②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游艺娱乐场所变更游戏游艺设备:
①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列明新增设备;
②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4)游艺娱乐场所延续
1)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游艺娱乐场所注销
1)注销申请书;
2)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6)游艺娱乐场所补证
1)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 办理流程
江苏政务服务网申报http://www.jszwfw.gov.cn/
→受理→公示→听证→验收→许可决定
六、 特别程序
无
七、 收费依据
无
八、 收费标准
无
九、 承诺办结时限
设立8个工作日;变更、延续、注销、补证为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
十、 联系电话
0512-57561701
十一、 监督投诉电话
0512-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