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有关农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子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二、承办部门
市场准入审批科
三、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四、申请材料
1.江苏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种畜禽来源说明;
6.种畜禽数码照片每个品种成年公、母、群体各2张(像素不低于500万);
7.生产场地及设施设备说明;
8.企业首次申报另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及备案文件复印件、环境评估报告复印件;
9.规章制度及技术规程;
10.技术力量说明: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等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批准→核发许可
六、特别程序
无
七、收费依据
无
八、收费标准
无
九、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十、联系电话
0512-50310160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0512-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