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
二、承办部门
高新区规建局规划建设审批科
三、设立依据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3月29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五条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因转让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原因,致使建设主体名称变更的,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变更后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三十六条 改建、扩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涉及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或者提高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相关材料,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者出让事项的,还应当按照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所需材料: (带*为必备材料)
1.变更申请情况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变更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原件)*
3.变更后的用地红线图
4.变更后项目批文*
5.变更后环评意见*
6.变更后的土地证或变更通知单(划拨类用地可提供选址意见书)*
7.变更后的宗地图(附界址点坐标)*
8.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需提供复印件的,须持原件校对后,方能提交;第3条中,若变更理由仅为企业工商名称变更则无需提供。
五、办理结果
作废原书证,核发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业务流程
网上报建→受理→审核→批准→发证
七、“只跑一次腿”办事流程:
1.网上自主填报;
2.证书申领:待项目办结后一次性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领取证书(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中心)规建局窗口)
八、网上报建注意事项:
1.登录网上报建系(http://180.97.207.49:6688/wsbj)实名注册,并根据引导选择【高新区】模块在线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后,相关审批状态可在网上报建系统中实时查看;项目办结后,系统将会短信告知办理结果,项目申报人可一次性提交项目纸质材料并领取相关证件。
2.上传材料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①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②各扫描件命名需准确无误,扫描件格式为JPG/PDF;
③同一名称文件含多页内容的,需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
3.补充审批材料:若审批过程材料有误,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请在此路径上传。[操作路径:我要查询→审批中的项目→补充审批材料→其他相关材料]
九、收费依据
无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不含接件、取件、公示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受理窗口: 0512-57786179
经办科室: 0512-36873071
工作邮箱: guw@ksndspj.cn(若提供相关材料至邮箱并请同时致电经办科室)
昆山高新区规划建设审批资料QQ群:373246035(群公告提供报建网址链接;群文件提供相关报建材料、最新业务指南下载)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0512-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