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承办部门
高新区规建局规划建设审批科
三、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四、所需材料:(带*为必备材料)
1.选址红线图(附土地部门初审意见)*
2.批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核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类建设项目的备案文件*
3.环保意见*
4.对城市布局、周围地区、基础设施(交通、市政管线)、环境有一定影响的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做出的选址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基础设施(含市政管线)的评价、其它特殊评价
5.选址论证材料(成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独立选址的建设项目)
6.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复印件须持原件校对后,方能提交
五、办理结果
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六、业务流程
网上报建→受理→审核→批准→发证
七、“只跑一次腿”办事流程:
1.网上自主填报;
2.待项目办结后一次性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高新区规建局规划建设审批科(前进西路1899号);
3.证书申领:窗口寄出(或根据需要至窗口领取,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中心)规建局窗口)
八、网上报建注意事项:
1.登录网上报建系(http://180.97.207.49:6688/wsbj)实名注册,并根据引导选择【高新区】模块在线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后,相关审批状态可在网上报建系统中实时查看;项目办结后,系统将会短信告知办理结果,项目申报人可一次性提交项目纸质材料并领取相关证件。
2.上传材料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①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②各扫描件命名需准确无误,扫描件格式为JPG/PDF;
③同一名称文件含多页内容的,需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
九、收费依据
无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不含接件、取件、公示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受理窗口: 0512-57786179
经办科室: 0512-36873071
工作邮箱:guw@ksndspj.cn(若提供相关材料至邮箱并请同时致电经办科室)
昆山高新区规划建设审批资料QQ群:373246035(群公告提供报建网址链接;群文件提供相关报建材料、最新业务指南下载)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0512-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