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港口岸线许可延期
二、承办部门
中心交通窗口
三、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第十三条;
《江苏省港口条例》 第十三条。
四、 申请材料
1.企业延期申请文件
2.延期原因情况说明报告及证明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新设立的企业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复印件
5.当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6.原港口岸线批复文件
7.信用承诺书(网上申请时必备)
五、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受理→审查→论证、现场检验→审批→许可
六、 特别程序
无
七、 收费依据
无
八、 收费标准
无
九、 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
十、 联系电话
50150035
十一、 监督投诉电话
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