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县内客运(班线、包车、旅游)经营者的设立
二、 承办部门
中心交通窗口
三、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第628号、第666号修改) 第十条;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3号) 第十一条第二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修正) 第十二条;
《省政府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5〕88号) 省内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客运(客运班线、包车、旅游)经营许可由省交通运输厅下放至市级运输管理机构。
四、 申请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7.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8.信用承诺书
9.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五、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检验→审核→审批→许可
六、 特别程序
无
七、 收费依据
无
八、 收费标准
无
九、 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
十、 联系电话
50150035
十一、 监督投诉电话
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