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依生效法律文书申请转移登记
二、承办部门
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
三、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四、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单位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章程等)
3.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
4.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
6.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7.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领证
六、特别程序
无
七、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价服【2016】246号、财税【2019】45号,苏价服函【2016】31号、苏价服【2005】64号,如国家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八、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证书工本费10/本
九、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送件、领件时间除外)
十、联系电话
57790373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50152753
十二、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热线:96510
网 址:www.kssbd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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