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商品房转移登记
二、承办部门
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
三、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四、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单元信息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单位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章程等)
4.商品房购销合同
5.商品房竣工移交单(办证联)
6.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7.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办证联)
8.独立宗提供权籍及不动产测绘资料,土地验收表、验收图(开发商确认盖章)
9.交易信息告知单
10.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领证
六、特别程序
无
七、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价服【2016】246号、财税【2019】45号,苏价服函【2016】31号、苏价服【2005】64号,如国家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八、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证书工本费10/本
九、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送件、领件时间除外)
十、联系电话
57790373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50152753
十二、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热线:96510
网 址:www.kssbd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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