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社保登记管理(新增)
二、 承办部门
中心税务窗口
三、 设立依据
苏地税发(2012)81号第4、6条
四、 申请材料
1.新增参保户社保专户设立确认单
2.社保登记证
五、 办理流程
税务窗口接收纳税人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六、 特别程序
无
七、 收费依据
无
八、 收费标准
无
九、 承诺时限
即办
十、 联系电话
50327017
十一、 监督投诉电话
501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