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出
二、 承办部门
中心公安窗口
三、 设立依据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至第一百二十五条条
四、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受理窗口认为申请人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
五、 办理流程
申请→审批→发证
六、 特别程序
无
七、 收费依据
八、收费标准
九、 承诺时限
即办
十、 联系电话
55179110
十一、 监督投诉电话
50152753